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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刚刚 ! 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如何做账?交不交税?

    首先,我们要搞懂稳岗补贴是什么性质?依据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规定,政府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所以稳岗补贴其实是国家用失业保险资金给与企业的一种特殊性质财政补助资金。这个返还一般是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来算。当然个别情况下,这个比例是有变化的,比如疫情影响下的特别政策。所以,稳岗补贴实质上就是政府补贴,那么事情就简单了,我们从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两方面来看看处理方式就行了。#1会计核算方面按政府补助准则

  • 核销坏账损失:如何正确处理才能合规?

      企业坏账损失的核销,不仅涉及财务会计处理,也涉及税务处理,如果处理不慎,很容易出现税务风险。核销坏账损失过程中,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才能做到合规?01核销坏账:按程序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核销坏账损失,应按照一定的内部程序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提坏账准备阶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当年预计将发生的应收款或预付款坏账,按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则不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计提的坏账准

  • 刚刚!税务总局明确!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开给谁?

    01总局最新口径: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开给谁?问: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开给谁?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一方向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长期以来,“三流一致”的概念深深困扰着很多人,担心不小心就触碰了虚开发票这个雷区。02虚开发票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给

  •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如何平账?这样做太简单了,又避免风险!

    今天,就详细说一说此科目的乱象、风险以及如何平账!01什么是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02哪些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其他应收款不是万能的科目,也不是随便都能计入的科目,主要包括的内容如下所示:1.应收的各种赔偿款和罚款。比如:企业遭受损失之后个人该赔偿的金额或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2.向员工代垫付的各种款项。3.帮其他公司垫付的款项。4.应收

  •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速来了解!

    纳税人咨询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相关问题,快来了解下。01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如何计算?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

  • 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紧急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报表整合后,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请看权威解答

  • 新功能!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

    出口退(免)税已正式申报,发现数据有误怎么办?别急!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上线了企业撤回申报功能一、哪些业务可以在此申请撤回申报?答:可申请撤回的申报业务类型包括:免退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购进自用货物申报、出口已使用旧设备申报、非自产消费税特准退税申报、代办退税申报等。二、什么场景下需要使用该功能?答:纳税人已将数据信息提交申报,税务机关尚未核准通过前,若纳税人发现申报的数据信息存在错误或自愿放弃申报的,就可以提交撤回申报的申请。纳税人提请撤回申请后,税务机关将在审核后进行处理。三、具体办理路径答

  •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中作废申报解疑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中作废申报时是否可以同时作废其关联的税源采集信息?答:不可以。申报作废只能作废《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同时作废其关联的税源采集信息,在作废申报表后,需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模块进行税源采集信息的作废。目前,青岛市电子税务局支持申报作废,在未缴款前,均可自行操作申报作废。具体路径为: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页面后选择您要想作废的申报记录进行作废。

  • 增值税发票查验显示“查无此票”怎么办?

    我取得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时,显示“查无此票”,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有多种情形会导致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显示“查无此票”,申税小微为大家简单盘点一下,快来看看吧——一、输入的查验项有误建议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有误,若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正确信息后再次查询。二、查询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当前日期超过5年为保证查验速度,查验平台目前可查验开具时间5年内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当日开具的发票当日即可进行查验。请核实发票开具日期是否超过5年。三、非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 机动车发票最新知识

    机动车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纸质发票、电子发票)。请注意,销售不属于机动车的其他商品不应开具机动车发票。机动车销售方分为几种类型?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将机动车的销售方分为三种类型,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机动车生产企业、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其他机动车贸易商。机动车发票新旧版本发票区别: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新)01》将原“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调整为“购买方

  • 2021年发票备注栏最新标准!

    提醒:无论是纳税人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需填写的內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2021年发票备注栏填写指南1、纳税人自行开具2、税务机关代开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

  • 这4类税费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税?

    这4类税费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税务机关取得的税费类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逐项来分析判断。1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答:需要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返回手续费收入没有免税政策规定,

  • 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延期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

  • 严查!深圳将首试智慧稽查系统

    智慧稽查系统来了!深圳税务局将首试智慧稽查系统是什么?10个方向,360度无死角监测智慧稽查功能从5个方面进行项目建设。① 违法企业发现它基于内外部数据,结合业务专家办案经验,主动扫描发现潜在违法风险企业,从而主动出击打击违法犯罪。② 疑点线索分析能针对不同来源的线索信息,梳理线索分析的差异性,提炼线索分析的重点,制作线索分析报告。③ 手法感知预警对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新风险、新手法及时感知预警。④ 业务数据互动建立互联网采集模块,汇集与公安、海关、人行交换的业务数据,为稽查选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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