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大规模设备更新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提质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企业对新设备的需求不断增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既有利于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还能促进节能降碳、减少安全隐患。今天,小编梳理了3种大规模设备更新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起来解锁学习吧!

01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

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2

企业购置器具、设备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3

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

供稿:杭州市钱塘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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