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注销频繁发生,一些企业在注销后仍然受到税务机关的稽查。这可能会让一些企业法人感到困惑,因为他们认为企业注销后就不再享有纳税主体资格,法人责任也随之消失。
事实果真如此吗?对于已注销企业,如果被发现偷逃税款,会如何处罚?今天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进行分析。
甲某是A公司的老板,也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202*年10月8日通过简易注销工商登记,完成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202*年1月12日到202*年5月31日,税务局对甲某经营的A公司201*年1月1日到202*年8月5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如下情况:
A公司在经营期间,通过与某农贸市场摊主签订租赁协议,收取租赁费,A公司对此租赁费按照其他综合管理服务的业务类型,按3%的税点申报增值税,经过审核发现,该业务的适用税率是错误的,不应该是3%,而应该是5%。因为适用的税率错误,A公司201*年取得的租赁费179.71万元,少申报和缴纳税款17.38万元。对于A公司的该项错误,税务局认定构成偷税。
税务局核查了注销时A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全体投资承诺书》,该材料中写明“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结”和企业不存在欠缴税款和偷税行为,清算工作已经完结”等。但是以上税务局核查到的事实,却证明A公司存在欠缴税款和偷税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A公司的全体投资人,应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民事责任。按照A公司的税务登记信息,甲某在公司的持股为80%,那么甲某应该承担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的80%。于是税务局向甲某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并告知甲某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5日内将自己需要承担的80%税款和滞纳金全部缴纳到位。
看完上面的案例,企业注销后,有两个风险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一是,公司注销了,并不意味着税务风险就消失了。千万别以为公司注销了,曾经发生的事情就不用负责了。尤其是税务上的事项,因为公司在税务注销时,税务局会对公司的财报、开票情况等进行调查,而且金三上线后,税务机关还会运用大数据系统对A公司进行一次风险扫描,如果发现了重大问题,那么可能就直接就移交给稽查局了。
同时,就算注销完成了,如果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于少缴纳的税款,依法可以无限期追征。这也就意味着即便企业注销了,税务的事情却可能还没有“注销”。
二是,股东承担的风险变大。企业注销后,如果发现企业注销前存在涉嫌偷税的责任问题,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高检发释字〔2002〕4号)的规定,如果涉案的单位构成了犯罪,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当企业注销之后,税务机关会对企业进行一段时间的监管。如果在该期间内发现企业存在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会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这些处罚可能包括罚款、补缴税款、并可能还会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因此,作为企业方,应该始终保持诚信经营,规范税务行为,避免任何形式的偷税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我们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如果还有其他想了解的内容,欢迎小伙伴们在评论区积极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