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这个案例,大家来看,如果咱自己为他人提供了咨询服务后,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自然人除特定业务只能代开普通发票」,开票金额为10000元。是否需要交增值税呢?
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依据政策所规定的内容,似乎个人代开发票增值税免税一事十拿九稳,毕竟36号文起征点个人有个2万标准,1号文还有规定不超过10万每月,不交增值税。
但是等我们到税务局以后,办税服务厅的人员一定会告知我们,这种劳务报酬属于临时代开行为,不得享受这个免税政策。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
这也就是说,咱作为个人,自然人,不能按期纳税的,只能按次纳税,按次每次开票500(含)以下才免税。
那么大家看,问题来了,个人代开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免税呢?
1.特定的应税行为免税,比如销售农民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2.特定时期的免税政策。(自然人代开发票按3%征税的在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3.未达起征点的免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所以实践中,基本各地税务局都是取500每次来判断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缴纳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超过500,那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未超过,就不需要缴纳。
那么,2023年,大家代开发票需要交哪些税呢?
1.增值税
增值税在个人代开发票时候由税务机关扣。正常情况下3%,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底有免税政策,2023年起3%减按1%征收。
政策依据: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正常情况下,自然人提供劳务征收率就是3%。2023年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按次超过500的按1%开票交税,不超过500的免征。
2.城建税
城建税在个人代开发票时候由税务局扣。
正常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如果代开发票时候实际缴纳了增值税,那就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目前税率7%、5%、1%三档。当然还可以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征。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个人代开发票时候由税务局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算基础。
如果代开发票时候实际缴纳了增值税,那就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相应比率计算(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按照财税[2016]12号,自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享受免征。
如果月度超过10万,季度超过30万,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享受最高50%的减免。
4.印花税
印花税在个人代开发票时候由税务局扣。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免。
具体以合同金额和合同类型乘以相应税率征收。
5.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在代扣发票时候税务局不代扣,而是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注意:如果是经营所得,一般税务局直接就核定征收了,这种支付方不用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具体可以看完税证明,看看是不是经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