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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财务人看世界杯,可以不睡,但不能不了解“税事”



卡塔尔世界杯



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是第二十二届世界杯足球赛,是历史上首次在卡塔尔和中东国家境内举行、也是第二次在亚洲举行的世界杯足球赛。


除此之外,卡塔尔世界杯还是首次在北半球冬季举行、首次由从未进过世界杯决赛圈的国家举办的世界杯足球赛。



体育赛事


体育赛事门票

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都属于文化体育服务,因此体育赛事门票收入要按照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发生文化体育服务类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体育赛事转播

制作体育节目、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播映体育节目都属于广播影视服务,要按照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体育场馆


体育场馆界定

体育场馆是指用于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专业性场所。大型体育场馆,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向公众开放、达到《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有关规模规定的体育场(观众座位数20000座及以上),体育馆(观众座位数3000座及以上),游泳馆、跳水馆(观众座位数1500座及以上)等体育建筑。


减、免税类场馆

1

工作总结

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

工作总结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向社会开放,用于满足公众体育活动需要;

(2)体育场馆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场馆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

(3)拥有体育场馆的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及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以外,前一年度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3


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意: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体育场馆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用于非体育活动的部分,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特殊体育场馆

高尔夫球、马术、汽车、卡丁车、摩托车的比赛场、训练场、练习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





体育奖金


省级以上奖励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级以下奖励

个人因在体育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


社会性奖励

个人因在体育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社会团体、企业处取得的奖金,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对运动员给予奖金,相当于直接捐赠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




体育彩票


中奖收入

个人购买体育彩票,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行收入

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体育产业


为了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国家出台了优惠税费政策:

#01

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02

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03

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


#04

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05

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6

境内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文化体育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来源:宁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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