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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企业开票金额全部申报税款,稽查局为什么要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宁税三稽罚告[2022] 12号

福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7T) :


对你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楼)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2年10月21 8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


你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主要经营**KTV,**KTV通过POS机、个人收款二维码、现金收取营业额。


经查,你公司未如实申报营业收入,仅按发票开具金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属虚假纳税申报。


你公司2021年至2022年3月少申报收入共计23,371,309.36元,造成少缴增值188,664.2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603.26元、企业所得税736,575.98元,是偷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公司虛假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处以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共计931 ,843 49元。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


你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对你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的行为处以2,000.00元罚款。以上罚款合计933 ,843.49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机关(印章)

二0二二年九月九日

读后感

企业增值税按照开具发票的金额来申报收入对不对呢?需要分情况。


如果客户都是企业,这样做问题不大,下游一般都会索要发票的,所以上游的收入不太可能隐瞒,这种情况下开票收入基本等于全部收入。


而如果客户以个人消费者居多,这样做问题就很明显,毕竟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企业,收入不可能全部开票,一定存在未开票收入。


对于后一类企业来说,当企业财务人员认真地把申报数和发票数保持一致,自以为做得无懈可击,其实对于税务局来说,这类偷税是洞若观火。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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