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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个体工商户雇佣2个店员,是否可以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概述 政策规定,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办法缓缴。某零售业个体工商户,雇了2个店员,是否可以享受缓缴政策?今天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内容 《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根据经营需要还可以招用从业人员。据此,个体工商户可以分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并可以将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明确,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根据以上规定,某个体工商户有2名雇工,如果已经以单位方式参加了社会保险,则可以参照企业办法申请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否则,它应该先在有关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才能享受有关缓缴政策。 总结 特困行业缓缴企业社保费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或部门可能会出台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所以有关操作请以当地政府或部门的规定为准。 来源:中税答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