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管理,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1)应该提醒直播间运营者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收入、及时缴纳税款。
(2)应该及时将直播间运营者、带货博主的身份信息、税号等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还提出,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营销平台信息共享,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直播平台一旦查处有偷税漏税等行为,除了补税+罚款外,各部门还要联合惩戒!

这种形式是目前非常普遍的一种方式,很多博主也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
工作室一般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负较低。
这种情况中,直播平台只是一个场所。平台和博主之间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此时,平台应该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同时博主需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同时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注意:现在多数地区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不再代扣代缴个税,需要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博主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次年应该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博主与直播平台没有直接关系,与经纪公司的关系取决于协议的形式。
01、若签订劳动合同,经纪公司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02、若签订劳务合同,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同时网红还需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一项或几项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平台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次年博主应自行汇算清缴。
所以,各位有直播业务的老板,应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收入、及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