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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期间,如何发工资?看人社局最新回复!\ | / 1 居家办公期间 可以少发工资吗? 先来看一下呼和浩特市人社局10月25日发布的文件: 《指引》中关于居家办公期间的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如下: 解读 即居家办公或因疫情被隔离,不能正常上班的员工,需要正常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 如果隔离期结束后,还需要治疗的员工,可以按照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即当地最低工资的80%(呼和浩特2022最低工资为1980元/月)。 2、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计发? 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 再来看看其他省市关于居家办公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 一、北京 居家办公期间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事宜,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员工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2022年最低工资为2320元/月)。 二、上海 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对其他因政府依法采取管控措施,导致企业停工停业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劳动关系双方应强化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理念,区分不同情况,尽可能协商解决。 三、广州 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对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2)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3)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四、江苏徐州 企业因政府采取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导致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不超过30天。 五、其他城市 如果当地没有发布明确关于居家办公期间,工资发放的规定,那么就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执行: 隔离期间,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一般为一个月)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金额给员工发放工资;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如果员工正常上班的,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支付工资;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如果员工没有上班的,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员工支付生活费。 \ | / 2 居家办公期间, 可以让员工强制调休吗? 很多公司在居家办公期间的做法是让员工调休,比如将后几个月的周末调到居家办公期间使用或者调休年假,那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解读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企业是可以跟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各类假期,但是需要注意是与员工协商,不能一刀切。 2、哪些企业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 号)中第二条规定: 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 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本文来源:51社保网、财务第一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