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梳理了关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相关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生产经营所得?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需要进行生产经营所得汇算的纳税人是?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进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
(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三)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四)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实施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三、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因此,2021年度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限为2022年3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