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5-8811-4609

战略合作伙伴:   泰隆银行杭州拱墅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


微信咨询: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分行


400-022-0916
首页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 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
详细内容

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

概述

      一年一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梳理了关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相关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内容

一、什么是生产经营所得?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需要进行生产经营所得汇算的纳税人是?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进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

(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三)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四)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实施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三、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总结

      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因此,2021年度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限为2022年3月31日前。


扫一扫二维码

微信和BOSS聊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展博财务微信

创业一手掌握


扫一扫太阳码

下单你中意的财务小助手



投诉电话

400-022-0916

135-8811-4609

友情链接


展博财务目前拥有分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总公司:拱墅区宸创大厦6层                                                            杭州市下沙分公司:经济开发区泰美国际大厦1幢902室                 




服务项目

产品特色

售后服务

热门搜索

本站已支持IPv6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