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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及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概述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其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分为预缴所得税额计算和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额计算分两部分。 内容 (一)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 预缴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25% 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 (二)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 多退少补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 总结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每季度预缴的是各个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年终要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实际应缴所得税额,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来源:中税答疑 |